信息披露 選購指南
影響私募命運的中基協[2016]5號文中的11個時限要求
影響私募命運的中基協[2016]5號文中的11個時限要求 中基協[2016]5號文在信息披露、產品發行、從業資格取得方面明確了三類時限,并分別設置了不同的后果。其中,信披違規的后果可能導致暫停產品發行、列入黑名單,限期內未發行產品可能導致管理人注銷,限期內從業資格未取得可能導致人員無執業資格。 1、基金一季報披露,4月15日前(即將到期) 規定:《信披辦法》第十六條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以內向......
電話:13920941676 13920941676